* 我已不再归去
 
 

【瓶邪】儿童节礼物(上)

*

兼职是小丑的学生瓶 x 爱使[爱神的使者]邪

小哭饼,童话与现实,本章七分甜。


生活大爆炸里Sheldon在舞会前对Amy说:There's no denying I have feeling for you that can't be explained in any other way. ...... The only conclusion was love.

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:我仅知道自己对你有异样的情愫,直到我发觉原来这就是爱。  --这大约就是本文小哥的写照。



儿童节礼物


>> March-三月

捡到那只摸起来居然毛茸茸的小光团,是在三月五号的清晨。

那天他刚在小区旁的活动场那儿晨跑了一个小时,依惯常的路线,替隔壁的隔壁的阿婆把小店的卷帘门拉开,拿着阿婆好心送的两个大肉包子,回到自己的家——某间简陋的三四十平米左右的小平房。

每家每户门口都有杂草和被踩踏出的小径作为分界线,这奇奇怪怪的小家伙要么是认错了主人家,要么是本就不属于这里。

他从小就不受动物的喜欢,也许是因为脸上的表情不够和善,也许是周身的气势就不像什么善人,就连这一带敢窜上天的猫狗,也从来都不会主动靠近他半米之内——除了这个小家伙。

察觉到他的到来,小东西身上似乎发散出了一圈淡色的金光,蹦跳着往他跟前凑。

他本能地往后退了一步。

小东西又跳过来一些。

他这才发现哪里不对劲:这小家伙没有腿。或者说,什么都没,就是个真正的小光团。

16岁的他已经是个相当理智的现实主义者了,所以他的第一反应是,再度往外移了两步,想,也许这是个小玩具。

直到那只小光团不满于他的闪避,“唰”地一下蹿了上来,在他的脸上蹭了几下。

竟然是毛茸茸的。

他一顿,左手下意识摸上了那团光球,软乎乎,带着温度。

光团蹭过他的唇角,落下痒丝丝的触感,随即从半敞着的窗户那儿飞进了他的家中。

他犹豫片刻,取出钥匙也进了家门。

小光团发现他跟上了自己,似乎很是高兴,落在与他的视线齐平的半空中,兴奋地上下弹了几回,又绕着他转了好几圈才停。

 

家中的摆设简单,相当干净整洁。门修在一面墙壁的角落边上,进去之后便只有一个木制的鞋架子,左手边大约是客厅的地方,有一张木桌和一张板凳,上面堆放着教科书和作业本;往前走几步,一张床。

右手边是厨房,炉灶前的位置窄得几乎只能容得下一个人站着不动。最里面倒是还有一扇门,是个仅几平米的卫生间。

光团这边看看那边转转,也许是因为到了室内它也放心了,连身上散发的幽光都不再遮掩,一阵阵地忽明忽暗,那姿态仿佛是在参观自己的新家——这个想法让他有些讶异,因为他突然觉得,自己好像开始期待了。

参观过后,光团啪叽一下撞到他的鼻梁下方,在他不明所以的目光下,变成了一个男孩。

男孩很有些自来熟的天赋,笑嘻嘻地对上他的眼睛,声音清脆,带着很强的感染力:“你好,天真。我是爱神的第817位使者,被赐予‘无邪’之名,授命来到你的身边。”

他眼神复杂地看着面前这个从相貌上看差不多十二三岁的男生,“……你先穿件衣服。”

 

*

无邪是个有羞耻心的好光团,堪称乖巧地穿上他翻找出的前几年的一身旧衣服,还在原地转了一圈。

“合适吗?我穿着好看吗?”

他点了点头。

无邪扑了上去:“太敷衍了!果然小丑行业的问题很多!”

感受着怀里的温暖躯体,他愣神了片刻,没有推开,“为什么?”

“爱神说,小丑是这世上最缺爱的群体之一了,所以就加派了一些爱使,专门寻找世界上的小丑。”无邪说道。

果然……

不是唯一一个。

他于是说:“我不叫天真。”声音又清冷了几分。

无邪撅起嘴:“我知道啊!张起灵嘛!全世界那么多小丑,好些爱使都选择了金发碧眼的,但我觉得你比所有小丑都好看,所以一下子就挑中你了!”

眼睛亮闪闪的。他的心情再度复杂。

“我的任务很简单,给你带来爱与欢乐就可以了。”无邪有模有样地叹了口气,“我本来真的以为很简单,但你也太冷淡了诶……幸亏我心态稳。”

说罢,不等他开口,无邪就一本正经盘腿坐到了那张床上,笑着看向他。

无邪的笑很蛊惑人。杏仁眼,不笑的时候像桃花眼,眼尾弯弯,即便是个男孩儿也胜似眉目含情;笑的时候眼里也带着笑意,眯成两道弯弯的月牙儿,让人根本不舍得令他沮丧。

张起灵那句“你可以另选一个人”,就这么被他囫囵咽下了肚。

无邪向他招了招手,他顿了半秒,上前两步,被男孩抓住了手。热度一点点从对方的掌心传到他的皮肤,是真真切切的温暖。

他听见少年清润的嗓音在耳边响起:

“不想说话就不说,不想笑那就不笑。你什么都不用做,只要能让我陪在你身边就好。”

是认真的口吻,他却敏感地察觉到了一点异样。

宛若……心疼。

少年便像是不经意般的补了小半句:“怎么样,很方便吧?爱使超厉害的哦!”

 

*

张起灵是名高一学生,生活清贫,社交惨淡,唯一的乐趣是站在舞台上被人嘲弄——这么说也许太不厚道,但身为小丑,以卖惨而取笑几乎是难以更改的常态。

涂上厚厚的白粉,画上浮夸的妆容,戴上标志性的红鼻头和小丑帽。

藏在滑稽的外表下,一颗毫无所动的冷淡的心。

他是被他的师父带进这一行的。马戏团近些年来越来越淡出人们的视野,小丑行业整体都很萧条,职业小丑生活潦倒。但他的师父还是好心收留了他一段时间,还替张起灵凑到了初中上学的钱。于是为了报答对方,他自然而然地拜了师,开始跟着师父学艺。

上高中之后的经济状况改善了些许。师父的子女把老人家接回了自己家照顾了,而张起灵也得到了中考全市第一的奖学金,进入了一所学费全免的重点高中,同时在马戏团里做兼职。

正如无邪自己所说,他的确经常试图逗笑张起灵,但从不逼他。

无邪去看过张起灵的表演,瘦削的身躯被宽松的戏服遮掩,高高上扬的鲜红色大嘴唇,可以有效掩盖所有的真实情绪。

但无邪知道,张起灵一登上台就会扬起嘴角,尽全力展现出“愉悦”。因为只有这样,那双直面观众的眼睛才会拥有真实的色彩,他的表演才更能带动观众的情绪。

那并不是笑容,只是表演的一部分。


*

张起灵周一至周五勤奋学习,周末两天刻苦排练,加上锻炼、家务、做饭等等,每天都过得非常充实。

令他有些意外的是,无邪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吵闹。

他并非每周末都需要去马戏团,待在家里的时候,大多数时间都在看从图书馆或书店借来的各类书籍。家中实在简陋,这会儿就只好坐在床边阅读。而无邪也会在他身旁坐下,两腿一盘,撑着下巴看着他,笑意盈盈。

直到实在忽视不了那样的视线的张起灵下意识撇过头,四目相对时,他才恍然发觉——

原来这就是天使。


出门的时候,无邪会变回光团的状态——切换方式简单粗暴,是张起灵的亲吻。

双颊被温柔捧起,凉丝丝的触感落在额头上,仿佛是一对温馨的情侣。

光团藏进张起灵的衣服里,一点儿都不占地方。

如果是去学校,那么无邪就会扮演好一个合格的球的角色,不动弹,不出声,只好奇地观察着张起灵身边的一切。如果是去马戏团,那么无邪偶尔也会飞出来到处乱窜会儿——反正别的人类都看不见它——看看这个戳戳那个,不用变成人形张起灵都能感受到对方的兴奋。

有人(或者不论什么物种)无条件陪伴在身边的感觉,人类是永远都无法拒绝的,尤其在对方性格十分可爱讨喜的情况下。

从下意识的排斥、警惕、封闭,到逐渐的欣赏、喜爱,再到要命的习惯。

允许一个存在进入自己的舒适圈本就已经意味着十足的风险。而习惯某人的存在,则最为致命。

张起灵对此一清二楚。想拒想退,却终是避之不得,深知已心甘情愿。


>> April-四月

四月一日是愚人节,周六。马戏团自然有演出,而张起灵这次被分到了宝贵的出场机会,这意味着他今天的收入会是平时普通表演的几倍甚至十几倍。

早上七点就要开始排练,张起灵五点起床开始晨练,六点回来洗漱吃早饭,六点一刻准备出门的时候,才将整个身子埋进被窝里睡得正香的无邪喊醒。

“我去马戏团排练,今晚有演出。”他伸出大拇指,替少年拭去嘴角的一点儿口水渍,“你要不要一起去?”

无邪睡眼朦胧的,下意识抱住张起灵的腰在他肚子那儿蹭了两下,就听清了“要不要一起”什么的,嘟哝道:“唔……要去!”

张起灵好笑地替他掖了掖被子,“那就起来吧。”

少年是真的还懵着,半梦半醒的,只知道往张起灵身上爬,手脚并用缠在了对方身上,脸靠在张起灵的肩头,眼睛都还没睁开:“一起去……”

无邪身上穿的是一件张起灵的汗衫,他骨架子小,穿张起灵的衣服下摆能到大腿上边,于是索性养成了下半身只穿小裤衩的癖好。


三月中上旬那会儿,张起灵还十分不适应多一个人在自己的生活中,每次睡觉都要求这家伙变回光团的形状才能进被窝。

无邪满口答应,但每天早上张起灵都是在怀里抱着个男孩儿的状态下醒过来的——可见这小混蛋看上去单单纯纯,小聪明倒是不少,趁他睡着了主动来亲他,可不就变成人形了么?

质问起来,少年还挺委屈,噘着嘴抱怨:“我就是觉得你怀里特别暖和嘛!真小气……”

一次两次,三次四次……最终妥协的还是张起灵。

他虽表面上抗拒得很,实则内心也很渴望有个人陪着他吃饭、睡觉、一起生活,只是等到这样一个人真的出现的时候,他本能地畏缩了。

万一习惯了,要怎么面对他的离开?

只可惜少年丝毫听不到张起灵的心声,大大咧咧、三番五次往他的心口上撞,誓要撞进他心底最柔软的土地才肯罢休。


而这会儿,无邪也就是仗着其他人类看不见他,搂着张起灵反过来催他:“快点出发啦!再不走你就该迟到了!”

张起灵还能怎么办?

只好把外套搭上左手臂,然后托着无邪,以免旁人见他凭空揽着手臂感觉奇怪,这才往马戏团走去。小区里这个点基本遇不上什么人,所以无邪总会趁这个时候多跟他说几句话。

他笑嘻嘻地勾着他的脖子,“张起灵,你太宠我啦!我可是会蹬鼻子上脸的哦。”蹬鼻子上脸,他前些天听马戏团的前辈们嚼舌根的时候学会的。

张起灵哭笑不得地纠正他:“这叫‘恃宠而骄’,别乱用词语。”

“哦,你懂就够了嘛。”无邪还不满意,捏了捏张起灵的脸,“你怎么这么无趣,这种时候不应该学那些电视机里的人类说,‘不宠你我宠谁’吗!”

“嗯。”

“‘嗯’不算数!说嘛说嘛!”

张起灵叹了口气,眼看就快走出小区到马路上了,无奈道:“只宠你一个。”

无邪“mua”地一声亲了下他的脸蛋,心满意足地安稳了下来。

张起灵红着耳根,空着的右手微微扬起,带着层薄薄茧子的指腹掠过少年裸露的光滑脚踝,似是再漫不经心的无意之举。


愚人节这天的演出上场前,张起灵换下了之前常穿的那一身小丑服,取出了细心叠放在衣柜里的另一身。

和无邪经常看到的花花绿绿的那身不同,这身是黑白两色的,张起灵换上之后特别帅气,把无邪给看呆了几秒,一直围着张起灵转。

“哇,好棒!你穿这身才好看!为什么不常穿呀?”

“这身是我自己做的,少穿就不容易坏。”

“自己做的?好棒!我超喜欢!”无邪摸摸前面摸摸后面,爱不释手。

张起灵于是拍拍他的小脑袋,“真的那么喜欢的话,有时间我给你也做一套,要吗?”

“要要要!最喜欢你了!”

张起灵勾了勾嘴角,转眼就看着那小没良心的又被前辈手里的马戏道具给勾去了视线,轻叹了口气。

嗯,我也最喜欢你。



*

——就好像一切都理所应当。

发现无邪开始对人类的文化感兴趣之后,张起灵送给无邪一本简约风的笔记本和两只水笔,一黑一蓝,供他写东西用。无邪知道,一般人们称此为“日记”。

而这就是他在本子第二页上写下的第一句话。

第一页他留给了张起灵,因为张起灵写字特别漂亮,并且这是他送自己的第一份礼物。

张起灵写,“致无邪 To my dearest”(注释: 致[我]最爱的你),下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和当天的日期,“张起灵,2077年5月2日”。

无邪又问:“那个英文是什么意思啊?”

张起灵面不改色地撒了个小谎:“就是一句常用的格式,致你。”

劳动节,高一放七天假,张起灵带无邪出去玩了三天。又靠马戏团前辈帮忙,买到一张半价的游乐园门票,陪无邪玩了一整天。


5月7日

他是特殊且唯一的存在,我永不会忘记这个人的一切,即使我们终将分别。


他本能地亲近且喜欢这个人,想要靠近,想要拥抱,想要看到张起灵的笑。

无邪并没有前世的记忆,但他隐约的知道,自己是有“前世”的。

于是他开始思考,会不会他们前世就曾经相识,所以他才会对张起灵有这样奇妙的感觉?

爱神并不会给他答案,而他更在意的其实也仅是现在。



—TBC—

05 Jan 2019
 
评论(10)
 
热度(113)
© 临不苏 | Powered by LOFTER